我就賣!
你居然賣孩子!
身邊的事兒
鶴壁市淇縣高村的崔某,平時游手好閑。2009年1月5日因犯搶劫罪被淇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2011年7月30日被釋放。
今年1月16日傍晚,由于沒交電費,崔某家被停電了。崔某的妻子黃某便開始抱怨崔某平時好吃懶做,連電費都交不起。結果,夫妻二人因此吵起架來。黃某一時賭氣就帶著大兒子回娘家了,把三個月大的二兒子留在家里。由于家里沒電,沒法燒開水給孩子沖奶粉,崔某就抱著二兒子住進了縣城的旅店里。第二天上午,眼看孩子的奶粉快沒了,崔某就給黃某打電話讓她給孩子喂奶,黃某正在氣頭上,根本不接崔某的電話。
到了傍晚,奶粉已經被喝完了,孩子餓得直哭,而崔某身無分文,他就把孩子抱到了姐姐家。晚上崔某跟黃某聯系,黃某還是不接電話。
第二天,崔某就和姐姐商量,看看能不能讓別人把孩子抱走,以減輕家里的負擔。當日下午,崔某的姐姐跟他說:“我同學想抱養(yǎng)你的孩子,你可要想好了。你同意的話,人家一會兒就過來。”半個小時后,北陽鎮(zhèn)某村的一對中年夫婦來將孩子抱走。
1月18日上午,黃某給崔某打電話詢問孩子的情況,崔某說,孩子讓別人養(yǎng)著。黃某就問在哪里,崔某說在鄭州一家旅館。崔某根本沒錢,怎么會住在鄭州的旅館呢?黃某當時就懷疑崔某把孩子給賣了,于是問孩子在哪兒。崔某說:“已經晚了,我把孩子賣了,賣了5萬元錢。”黃某聽后趕緊報了案。
結果
近日,淇縣人民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崔某有期徒刑兩年半。崔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記者李杰通訊員李順義王瑞?。?/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