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總理默克爾第三個任期行將結束時通過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從當天起正式生效。對于這對伴侶而言,這是經(jīng)歷38年抗爭等到的勝利,從此德國的LGBT(非異性戀)人群擁有了與異性戀一樣完整的婚姻權利。
“這對于德國的同性戀人群是一個關鍵時刻,我們的伴侶關系從此不再低人一等?!辈┒?蒙德說。
據(jù)2015年進行的人口抽樣調查,德國境內有9.4萬對同性伴侶,當中的4.3萬對登記為“民事結合”關系。從2001年至今,德國法律允許同性伴侶結為民事伴侶,但這種關系與完整的婚姻關系相比享受的權利有限。
今年6月30日,在長期對同性婚姻問題抱持反對態(tài)度的總理默克爾最終開綠燈放行后,德國聯(lián)邦議院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在該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德國電視一臺指出,這使得德國成為全球第24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和地區(qū))。
該法案于10月1日生效后,德國同性伴侶通過締結婚姻關系將能夠獲得諸如共同領養(yǎng)子女等過去沒有的權利。
然而,同性婚姻在德國并非一個只充滿鮮花與蛋糕的甜蜜故事。當天在柏林、漢堡、漢諾威等多地同性伴侶們步入婚姻的喜悅氣氛之外,德國朝野各界也存在著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質疑聲,以及對法案實行前景的擔憂。
一個名為“婚姻就是婚姻”的在線請愿活動截至10月1日共計動員了19.4萬人參與聯(lián)署,以向默克爾施壓。發(fā)起這一請愿的保守組織陳述其理由時認為,婚姻作為男性和女性的“生活結合”,其存在并非人類通過法律發(fā)明出來的,而是“先于國家出現(xiàn)的”,因此其既不能被國會更改,也不能隨著某一時代的主導文化而改變。
目前即將開啟第四個任期的默克爾本人在今年6月的表決中投下了反對票。默克爾當時強調,德國《基本法》當中規(guī)定的婚姻就是指男性和女性的結合,但她同時確信,德國已經(jīng)具備完全接納同性婚姻伴侶的可能性。
而在本屆大選中躍居國會第三大黨的極右翼政黨德國選擇黨較早前更是認為同性婚姻涉嫌違憲,威脅將訴諸聯(lián)邦憲法法院。另據(jù)《明鏡》在線報道,由默克爾所在的基民盟姊妹黨基社盟領導的巴伐利亞州政府也在研究是否就此入稟聯(lián)邦憲法法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