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稱,近日一名參與元朗反水貨客行動的女示威者被判以胸部襲警罪成立入獄3個半月,對裁決不滿的多個婦女團體8月2日發(fā)起胸罩外穿行動,在警察總部外請愿,要求警方正視性暴力。
據(jù)香港《南華早報》網(wǎng)站8月3日報道,8月2日上午的請愿活動有過百人參加,持續(xù)大約1個小時。
示威者手持標語和胸罩,高叫“胸部不是武器,警棍不是手臂”“警方無賴”等口號。有參加者將胸罩外穿,以示不滿裁決認定“胸部”是“武器”。
報道稱,跨性別資源中心等團體到場及發(fā)言,批評警方及法院認為女性胸部是武器的指控荒謬。(參考消息)
來源:天天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