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一男子為趕賭局一巴掌打死9個月女兒(圖片來源于網絡)
大河網訊 (記者 宋向樂 通訊員 程貴忠 李娟)家住博愛縣農村的小良,曾因盜竊于2010年6月2日被鄭州鐵路公安處行政拘留十日,后又因犯盜竊罪于2014年9月12日被博愛縣人民法院判處罰金2000元。今年4月份,小良又因急著去打麻將,將9個月大的女兒打死。10月14日,大河網記者從博愛縣法院獲悉,小良因故意傷害罪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小良今年22歲,父母在他小的時候就已離婚,他跟著父親生活。小良讀完小學后就走上社會,致使其年齡不大就先后兩次同司法機關打交道,受到處罰。
前年,小良在網上認識一個20歲農村女孩,雙方尚未辦理結婚手續(xù)就住在了一起,并且生了一個可愛的小女孩。
今年4月份,小良和愛人因為生活瑣事發(fā)生吵嘴,其愛人一氣之下回了娘家,孩子丟給了小良。然而,喜歡打牌的小良沒有將心思放在照顧女兒的身上,依然打牌玩耍。
4月25日13時,小良準備去打牌,但其女兒哭鬧不止,打牌心切的小良心生怨氣,站在床邊將懷抱里的女兒摔到床上,接著又將其女兒拽起,并向其女兒左臉打了一巴掌。
隨后,小良不顧女兒的哭泣,用床上的兩層棉被將其從頭到腳蓋嚴后鎖住屋門外出打麻將。直至當日16時,小良返至家中,發(fā)現女兒已經死亡。
經法醫(yī)鑒定,其女兒系頭部受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而死亡。審判過程中,小良痛哭流涕,對造成女兒的死亡后悔不已,甘愿接受法律的懲罰。
法院審理后認為:小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法院審理期間,小良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10月14日,博愛縣人民法院根據法律規(guī)定,判處小良有期徒刑12年。(文中均為化名)
來源:大河網